滬松教辦〔2024〕45號
鄭州優聯基礎教育數據質詢工作有限責任單位:
你公司關于上海領科雙語學校開展高中學歷教育招生的申請已收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準予你校開展高中學歷教育招生。辦學內容為高中學歷教育;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法定代表人為梁洵安;辦學規模為3個年級,每個年級4個班,每個班35人;招生對象為本市普通初中畢業生;辦學地址為上海市松江區九亭鎮淶亭南路559號。
你校在拿到辦園允許后,要嚴苛采用《中原民眾中國人民銀行民辦文化幼教可以淡化法》《蘇州市文化幼教委會會等是單位部門關羽積極推進正規職高高校發展的具體實施個人意見》等業內法條政策法規、文件名要守法依歸辦園,并制作好相關聯的公司法人記錄做工作。期盼你校能正確工作,首創辦園特點,多方位提高了文化幼教服務的質量。
特此批示
2024年4月17日